云大附中星耀校区学生社团管理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使我校学生社团的活动健康发展且独具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及监督由云大附中团总支委员会(简称团委会)负责。团总支委员会成员如下:

团总支书记:  樊静萍

团总支副书记:吴明辉

委        员:学生会主席及各班团支部书记

二、我校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云大附中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简称社管部)负责。社管部成员的组成方式如下:

团总支教师一名、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两名)、文艺部长、学生会成员两名(由学生会推选)共六名同学,团总支教师兼任社管部部长,学生会主席兼任社管部副部长。

三、团委会职责

1、  社团成立的最后审批;

2、  指导社管部的工作;

3、  宏观指导社团的活动及社团负责人的工作;

4、  社团活动的审批及协调指导

5、  对优秀社团及个人进行表彰,对违规社团及个人进行处罚。

四、社管部职责

1、社团成立的初步审批;

2、全面负责社团的各种日常活动管理,并进行指导、监督及记录;

3、对社团进行评价;

4、对优秀社团及个人进行表彰,对违规社团及个人进行处罚

五、社团的申报及审批程序(要制作相应的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1、发起学生向社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社管部进行初步审批,认为可以成立的社团,批准后再上报团委会审查是否符合成立条件。

2、由社管部的给予回复,符合成立条件的给以批准成立并进行公示。

3、批准成立的社团需填写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并交回社管部归档备案。

4、文字性申请文档经批复后,由各社团设立专门档案袋自行保存。

六、社团活动要求

1、  社团成立后,在两个星期内必须完成招新任务。所有社团在高一年级内的招新成员总人数需接近年级学生总人数的85%。,以便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及评价。

2、  各社团需至少请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只提供建议或活动指导,对活动不负有任何在责任。

3、  社团需计划好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并且需要得到团委会及社管部的批准。在计划时间外不得举行活动。

4、  各社团需认真制定学期活动计划,学期内必须完成设定任务。各社团的学期活动计划需包括两次展示,具体时间由团委会及社管部安排。具体活动由团委会及社管部和各社团讨论决定,可以是出诗集、漫画册、比赛等。所有社员都需参与展示,并由团委会及社管部组织人员进行评比打分。

七、社团的评价办法

1、社团所请指导教师评价;

2、社团总结、社团自我评价及社团内部成员不记名评价;

3、社管部学生会成员代表开会评价;

4、团委会扩大会议(包括社管部)评价;

八、社团的表彰与处罚办法

(一)表彰

1、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团召开专门的早校会进行表彰;

2、社团内部对表现出色的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将名单上报社管部、团委会;

3、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成员进行展板表彰;

(二)处罚

1、违规的社团,由社管部报请团委会,团委会将联合德育处对其负责人或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云大附中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处分的,未经团委会同意,不得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2、对违规社团,社管部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责令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的处罚。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经整顿合格后,需重新进行注册,方可开展活动。

九、社团的注册程序

每学期开学时由社团负责人向社管部提交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计划,新学期的社团成员名单及负责人安排,团委会将根据上学期社团活动情况给予是否准许继续活动的批复。

 

云大附中团总支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