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附中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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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发文并授牌,云大附中被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是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其评选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评选的基本条件包括指导思想明确、领导班子坚强,工作成绩突出,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思想道德教育深入,科技、教育、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等八个方面。

云大附中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2009年被评为“昆明市文明单位”以来,学校按照“云南省文明单位”的创建要求,成立了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大附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安排实施步骤,并实施了一系列创建措施,开展了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

通过创建,进一步加强了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推进了平安校园建设,完善了“魅力德育”工作体系,切实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落到了实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

通过创建,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在今年的中、高考中,连续28年夺得昆明市的中考冠军;高考取得历史性突破,连续六年荣获“昆明市高考综合质量优秀奖”,荣获了“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云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学校”、“云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被评为“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学校”,被省教育厅、中国日报社授予“英语特色校园”荣誉称号,被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评选为“全国特色学校”,被全国关工委评选为“全国‘五好小公民’示范学校”。

成绩代表过往,潜力预示将来。学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以德立校,依法治校,质量兴校,发展强校”的办学思路,向更高层次的目标不断努力奋斗。

 

云大附中党政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