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2014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公安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目标明确,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工作推进平稳,主要安全指标控制较好。但由于今年形势复杂,部分地方同类性质问题重复发生,个别事件在社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教训极其深刻,总体校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岁末年初是事故高发期,为使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在平安中收官,在稳定中开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就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政法综治战线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完善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平安校园建设能力和水平,确保师生安全、校园稳定有序。

二、认真分析当前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形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研究防范对策,特别是对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 实管理责任制。对发生的问题要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做到一校出事故、万校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系统受警示,找准、找全问题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三、突出重点抓排查,结合实际抓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安全隐患就在身边的要求,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在2014年9 月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再次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一盯到底。大排查要做到三个不漏,即不漏一所学校(校点)、不漏一处场所、不漏一个隐患,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查学校公共场所、校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组织人力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等建筑设施和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经技术部门鉴定的各类危房和设施要设立警示标牌,划出警示区域,严防师生进入隐患区域,及时消除隐患。

(二)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落实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制度。中小学校上学期间,要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并做好进入校园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禁学生搭乘超载车、“三无”车、报废车等违规车辆,要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和流动饮食摊点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隐。

(三)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用电、用气和用火安全管理,严格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材料、设备是否齐备、有效,重点防火单位和区域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等。要按规定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

(四)排查饮食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加强食品加工、销售流程及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师生饮用水安全管理,特别是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定期检查并按时消毒;要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认真落实流行疾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排查重点人群隐患。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师生员工中生活特别困难、同学或同事之间有明显矛盾纠纷、存在心理问题等情况,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入排查校园周边、合作单位、校内基建施工单位等是否有与学校存在矛盾纠纷、可能引发事端的人员以及可能对校园安全稳定造成影响的各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等,防止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增强安全教育工作实效。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学生年龄、季节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把火灾防范、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人身伤害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要加强师生假期外出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不要到环境恶劣、地势险要、信息不畅通的地方旅行,出游时结伴同行,中小学生需要有家长陪伴;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告知学生及家长放假时间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假期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学生、特别是留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对留校学生要在学习、生活等方面作出妥善安排。同时,要强化学生放假回家、收假返校途中安全意识,倡导安全出行。

六、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地本校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各种必要的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安全隐患类型等特点,建立健全各专项预案。预案必须为全校师生员工所熟知,并通过各种演练不断加以完善。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安全稳定动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安全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

七、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苗头隐患当成既成事实问题抓,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隐患酿成大祸。各州(市)要对每个县(市、区)及部分学校进行督查,尽可能扩大督查面;省教育厅将结合“平安校园”考评验收工作,对部分高校及地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违法必究,追责必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请各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学校保卫后勤处。

联 系 人:杨成端

联系电话:0871-65090965(传真)

电子邮箱:xxhqbwc@ynjy.cn

云南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