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学习《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自2017年3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为明确职责,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完善制度,避免纠纷,依法维护权益。我校区于2017年3月21日利用教师大会组织全校教师集体学习《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大会上,由主管后勤副校长旷锦锋同志对《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进行领学解读。旷副校长从8个方面对该《条例》做了深入解释。即:

一、《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简称《条例》)的由来。

二、适用范围和学校安全的界定。

三、明确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监护人)责任。

四、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采取的措施。

五、明确家校分歧解决方式。

六、明确学校担责情形。

七、未履行或违反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八、学校免责案例(11)分析。

全校教师通过认真的学习,明确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也为日常教学和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我们将会把《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具体落实到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中。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将为我们打造美丽、安全校园保驾护航!

供稿部门:后勤处

撰稿人:杨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