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日的学习通讯稿

初一(3)班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班会课开展了关于宪法宣传日的学习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从此,12月4日将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为“宪法宣传日”。在观看宪法教育视频后,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宪法保护了公民的权益,保护了濒危的动物,保证了未成年人的学习条件,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推进了祖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社会安定、和谐、文明。

作为祖国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在宪法的保护下继续成长。

供稿部门:2017级初一(3)班

撰稿人:张奕涵

指导教师: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