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附中星耀校区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试行)

为便于学校老师与家长的沟通,利于对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云大附中星耀校区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

一、微信群中信息发布规定

1. 总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及学校机密;保护个人隐私。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2. 交流中,尊重群内他人的发言,礼貌应答。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邪教等内容。

3. 微信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不作其他聊天使用。

4. 不在群内发布广告或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病毒等链接。

5. 在微信群中提建议或意见时,应本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态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所提意见或建议应只与本班有关,无论教师或家长都不得发表负面的、不利于学校发展、不利于学生成长及家长交流的言论或信息,禁止诋毁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形象。

6. 尊重他人隐私。教师、家长不在群中发布学生个人成绩、排名以及其他侵犯个人隐私的信息、图片等。

7. 不能就同一信息多次刷屏。(完全相同的文字内容连发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

8. 如所发信息仅涉及学生个人,教师与家长应单独沟通。

二、微信群的设置与管理

1. 学校要求班级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师、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最多2人)参与的微信群,并服从学校监管。

2.微信群的具体管理者为班主任,班级科任老师应加入所在班级微信群,家长自愿加入。家长加入时,须经班主任认证。

3.群的命名格式统一为:星耀+小学/初/高+级+班级,如“星耀小学2017级3班”、“ 星耀高2016级文2班”等。

4.班级群里的成员须实名制,教师可以是姓氏+老师(+学科):张老师(英语);学生可以是学生全名+爸爸/妈妈,如:李雷妈妈。

5.除科任老师和家长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加入班级微信群。一经发现,即刻移出。

6.班主任要根据班级变化及时更新信息,移出或增加教师或家长,当班级整体发生变更(如高二文理分班)或毕业时,即解散该群。

7.班主任有权移出不遵守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的成员。

8.班级在成立班级微信群后,原则上不再建班级QQ群或其他类似平台。

9.年级如因需要成立教师、家长参与的年级微信群,其管理参照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执行。

云大附中星耀校区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