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认定的通知
通 知
根据教育局安排,我校将启动高中招生定向生认定工作,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三学生到对应单位人事处开具证明于5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
1.办学单位子女。(云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贵金属研究所)
2.教职工子女。
供稿部门:教务处
撰稿人 :郑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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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局安排,我校将启动高中招生定向生认定工作,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三学生到对应单位人事处开具证明于5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
1.办学单位子女。(云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贵金属研究所)
2.教职工子女。
供稿部门:教务处
撰稿人 :郑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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