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认定的通知

通 知

根据教育局安排,我校将启动高中招生定向生认定工作,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三学生到对应单位人事处开具证明于5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

1.办学单位子女。(云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贵金属研究所)

2.教职工子女。

供稿部门:教务处

撰稿人  :郑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