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集你我力量·共建法治社会
众所周知,法治建设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家国民族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
在我国,法律与依法治国的思想自古有之,它随法家学说始于先秦时期,后又融合儒家、道家等诸多学说,共同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秦代法学领域很早便开始探讨法律注释,研究其相关的理论,后世称其为“律学”,律学滥觞于秦,发展于两汉,昌盛于魏晋。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1949年10月1日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非常重视国家的法制建设,于同年的9月29日,便经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用来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作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中国人民用祖国的宪法彰显了崇高的理想与精神。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有着规范、引领、推动、保障的作用,在宪法的带动下,我们的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坚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坚持改革开放以及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30年以来根据祖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宪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订,逐渐构成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2017年我国通过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就在今年3月11日的人民代表大会又通过新的宪法修订案。
纵观当下,生活处处皆有“法”的保障。
宪法,国之根本;民法,民之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使社会得之安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让青少年儿童得以安康成长。
有法可依,方成就法治社会;诸多法律,方保障家之安定。作为祖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法之于国,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于民,是幸福生活的保证书。
不可想象,若无“法”你我当如何?
无法,国家便无规则与制度,社会混沌无礼;无法,公民权益旁落,生活没有保障。
正所谓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故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尤为重要!
当代社会中,法律由国家通过民主制度制定并认可,对全体社会成员当具有普遍约束力。上到政府官员,下至城乡百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触犯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惩罚。
习总书记在《之江新语·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一文中引用商君书中的名言“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正是意在说明,如果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
从客观上说,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没有法治精神,再精密的法律条文都难免沦为摆设。作为当代少年,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应当明白,法治精神并不体现于每个人对法律条文有多么详细的了解,而是在于在日常行为与生活中,能时刻体现规范意识。
国无法,无以立!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从小事做起,把规范深植于心中,成为自觉,真正培养起自己的法治精神;
相信积小流,成江海,自己的坚持也能为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供稿部门:德育处、2016级初三(4)班
撰稿人:苏云婷、钱致宇、李旻洁、李欣桐
演讲人:龙林润秀、李欣桐、张育溪、李旻洁、罗昊
指导教师:任帅、董志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