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星耀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公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学历服务,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要求,实行合理收费,保证学校的良性发展。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107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适当调整教育收费,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小学教育费收费标准:2万元/学年/生。

(二)初中教育费收费标准:2.5万元/学年/生。

(三)高中教育费收费标准:3万元/学年/生。

(四)学生住宿费标准:2,000元/学年/生。

以上收费标准已按要求,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五)通过由学生家长、教育主管部门、云南大学有关处室,以及官渡区人大、政协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调整的收费方案及理由进行充分论证和协商,并最终经表决通过,现特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云大附中星耀学校党政办(电话:0871- 67236089)反映。

如公示无异议,此收费标准,将于2019级新生开始执行,现在校生的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星耀学校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