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工作绩效,抓牢教学质量——云大附中星耀学校集中学习教职工考核办法和教职工岗位调整办法

2020年9月8日16:40,云大附中星耀学校召开2020至2021学年第一次教职工周二例会。例会期间,云大附中星耀学校旷锦峰常务副校长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了《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岗位调整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岗位调整办法》)两个重要文件。云大附中校长助理、云大附中星耀学校副校长毕劲梅,云大附中督学赵毅参与了会议和学习。

旷副校长首先向全校教职工通报了上学期初中部参加官渡区期末统测的成绩情况。他指出,上一学期,尽管初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成绩遥遥领先,初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的成绩优势明显,但仍有个别学科存在缺憾、有的学科需要继续努力提升成绩。以此为导入,旷副校长带领我校教职工集中、深入地展开了文件学习。他强调,《考核办法》和《岗位调整办法》的制定和出台,目的在于通过完善我校教职工考核体系和转岗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进取、敬业奉献,推进学校发展。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形式分为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每种考核均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学期工作考核集中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工作量轻重。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确定教师的考核等次。原则上教师所教班级学期平均分比年级平均分低6分以上者考核等次应为基本合格,原则上教师所教班级学期平均分比年级平均分低10分以上者考核等次应为不合格。在对班主任进行的学期考核中,将综合考虑班主任的工作的态度、效果、班风学风、班级量化分数、流动红旗获得次数、班级总平均分、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配合、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因素,原则上班级总平均分达到年级总平均分才能评为优秀,原则上学生和家长对班主任工作评价较差者、或班级总平均分比年级平均分低10分以上者考核等次应为基本合格,原则上学生和家长对班主任工作评价较差且背多人投诉者、或班级总平均分比年级平均分低15分以上者考核等次应为不合格。学年考核根据学年上、下两个学期的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以一个自然年1到12月为考核时间范围,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教职工人数的15%。年度考核应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时间原则上与云南大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评优授奖、职务晋升、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进修培训、对外推优,以及降级、转岗、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岗位调整办法》规定,教职工岗位调整本着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根据《岗位调整办法》,教职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校区对个人进行诫勉谈话,结合工作需要,经由校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调整岗位,报学校备案。第一,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事项行为准则》及师德师风,情节较为严重的;第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和家长投诉多、意见大,经校区调查属实并要求整改够效果不明显的;第三,教育教学成绩与所在年级平均水平相差较大的;第四,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一个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第五,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第六,不遵守校规校纪,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七,不服从学校安排或不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的;第八,做出其它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的;第九,因生病等个人原因不能胜任愿岗位工作的。

学习临近尾声,旷副校长公布了上个学期期末教职工考核和班主任考核的结果。根据《考核办法》和《岗位调整办法》,上学期我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共88人,无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班主任共25人,无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他强调,质量保证是学校长久生存的基石,全校教职员工都要抓牢教学质量、抓实工作绩效,在新的学期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供稿部门:党政办

撰稿人: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