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进校 校园普法丨云附星耀“星青年”晨会演讲(2023-2024上学期第13期)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此次主题晨会由高二理(4)班为大家呈现,以“国家宪法学习与普及”为主题,“以立德为尺,量正气之节,以修身为秤,衡公平之心”为标杆,对全校师生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学校还特别邀请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颜遥遥同志为全体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晨会正式开始。本次升旗仪式的旗手由高二理四班的四名优秀学生代表担任。从左至右分别是:李宗泽、刘飞含、叶昱贝、耿孝涵。

旗手简介:

李宗泽,高二理四班班长,期中考试班级第二名,他勤奋好学,踏实能干,是同学们的好榜样,老师的好帮手。

刘飞含,担任英语课代表,期中考试班级第一,对待学习,他踏实认真,勤奋努力。

叶昱贝,高二理四班数学课代表,她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答疑解惑,在本次运动会中取得了高二女子八百米第二名的好成绩。

耿孝涵,担任学校学生会副主席,物理课代表,在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中,他务实能干,尽职尽责。

升旗仪式结束后,由朱思嘉、许恺、徐子淇、陈飞旭给大家带来“宪存纸间,法明心田”主题的演讲,在演讲中,他们讲述了“以立德为尺,量正气之节,以修身为秤,衡公平之心”的故事。

高二理四班演讲

宪存纸间   法明心田
撰稿人:指导老师:聂菲老师
演讲:朱思嘉、许恺、徐子淇、陈飞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宪存纸间,法明心田”。

黄叶舞清霜,寒冬万物藏。12月4日,我们迎来了第9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制度、组织和运行方式,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它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石。正所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就像一坐必不可少的天平,时刻称量着人间的善恶冷暖;宪法就像一把不可或缺的标尺,时刻丈量着人间的是非对错;宪法就像一柄至关重要的指南针,时刻指引着道德素质前进的方向。

古语有云:“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宪法既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最有利的武器,也是保障我们幸福生活的源泉。当山区的女孩被剥夺读书学习的权利时,宪法说任何公民都享有教育权;当求职者饱受困扰焦虑时,宪法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当我们消费购物出现问题难于维权时,宪法是我们捍卫消费权的有力武器。正是有了法的存在,我们才能沐浴着冬日的暖阳,安心徜徉在和谐安定的海洋,宪法陪伴我们成长,也守护我们成长。

洛克曾说:“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法律也常伴吾身。如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如需带入也要进行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而有的同学却认为,这条规定限制了他的自由,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正是这样的规定保障了自由。同学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这条规定,那么在学校,极可能出现课上手机铃声此起彼伏,课下所有同学死守座位、安定如山的情形。夜晚宿舍中将会出现亮如白昼,早晨教室中死气沉沉、颠倒晨昏的情形。这样看似获得了自由,但其实我们已经进入了手机的囚笼。因此,法律并非自由之笼,自由才为法律之果。

千年前,儒家强调礼法合一,礼和法都作为社会的行为规范,紧密联系又相互促进。圣贤教导我们,欲知其法者先明其礼,欲明其礼者先立其德,欲立其德者先修其身。这要求我们需要提升自己的内在,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不断健全法律意识。真正做到立德以明宪,修身以知法。众所周知,在各级各类考试中,作弊违法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人与人发生矛盾时,有人会通过网络诋毁、造谣、传谣来伤害别人。这些行为看似保全自己的利益,实则不仅违背了道德准则,更违反了法律法规,害人害己。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作为拥有独立思考、明理崇德的学子,应当提升道德的高线,才不会触碰法律的底线,造成严重的后果。

吴兢曾在《贞观政要·公平》中说: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依法治国能安邦,人人学法莫相忘。我们要以宪法为指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实践中遵法守法, 捍卫宪法尊严。

以立德为尺,量正气之节,以修身为秤,衡公平之心,守法规,树浩然正气。明宪法,筑守纪之风,以法治铸伟业,以法治兴中华!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昆明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颜瑶瑶副庭长 讲话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

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很荣幸通过这样的方式,和大家聊聊宪法、法律、法治。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制定出台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那么什么是法治,顾名思义,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那法律又是什么,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往大了说就可能成为法律。学校有学校的纪律要求,社会有社会的道德规范。而法律就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法律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界限。

之所以需要法律,之所以要实现法治,因为只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权益,才能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有的同学会认为,我只不过是一个在校学生,法律离我们太遥远。

同学们,法律真的离你们遥远吗?

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宪法就保护着我们。

当你8周岁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就成为了一名限制民事行汤行为能力人,第一次拥有了法律上认可的“决定权”,可以进行与你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也就是我们老话所讲的你可以打酱油了。

当你12周岁时,实施了极端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将负刑事责任。

当你14周岁时,根据《刑法》的规定,意味着你可能对8种严重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当你16周岁生日一过,意味着你应当对所有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而18周岁,标志着你已成年,要为自己在社会中的一言一行自行承担责任和义务。《宪法》再次为你送上了一份大礼,你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周岁,女孩子们可以和心仪的人走进婚姻殿堂,因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姑娘们已达法定婚龄。那小伙子们呢?要年满22周岁才可以和心仪的女孩走进婚姻殿堂。

同学们,你们看,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你都可能扮演不同的角色,参与到不同的法律关系中。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你们的法治意识也将影响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你们要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做一个善于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人。举个例子,同学之间难免发生小冲突,有的人从个人角度出发,用拳头说话,从而引发更大的矛盾和冲突,甚至上升到刑罚处罚的地步。而对于有法治思维的人,他们会首先考虑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吗?打伤住院、打赢坐牢,都是两败俱伤,我们要学会在遇到问题时思考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如何处理矛盾,选择采取理性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最终的结果必然是积极的。

大家应该都看过《少年的你》这部反映校园欺凌的影片吧。这部片子讲述了高三学生陈念在同学胡小蝶被魏菜等人校园欺凌跳楼身亡后,用自己的校服盖在胡小蝶身上,因为这一举动使她成为校园欺凌的下一个目标,她从一个旁观者沦为了受害者。同样的殴打和侮辱在陈念身上重现……后来小北出现了,一直保护陈念不受欺凌。直到最后,陈念失手杀死了魏菜,小北选择替陈念顶罪。很多人看完这部电影内心都很沉痛。其实,现实生活中像陈念这样的情况还不少,一些受害者长期隐忍和压抑,最后在沉默中爆发,渐渐演变成施暴者,反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校园欺凌事件里,无论是施暴者、受害者还是旁观者,都有可能卷入刑事法律关系之中,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校园欺凌没有最终的胜利者。

杜绝校园欺凌,要从自身做起:第一,不做施暴的恶狼,也就是不做欺凌者。不要将拳头挥向自己的同学,不要用恶毒的语言这把无形的尖刀刺伤自己的同学。第二,不做沉默的羔羊。对被欺凌者而言,面对欺凌要勇敢说不。第三,做机智巧为的牧羊犬,这是对旁观者而言,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被欺凌者予以帮助。

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网络时代,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或者污蔑自己的同学也是一种欺凌行为,我们称之为网络欺凌。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赋予我们言论自由,我们享有按照个人意愿表达意见和想法的权利,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把网络当成了畅所欲言的场所。但是,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我们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刑法、民法典和英雄烈士保护法均规定网络言行有边际,网络空间从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在互联网上侮辱、诋毁他人,将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民事责任,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将触犯寻衅滋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网络如同大海般浩瀚,但更应像星辰那样明亮,有什么样的价值导向,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和路径,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和人民。

同学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谨言慎行,自觉自律,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让网络成为传播正能量的平台。

同学们,“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意气风发之时,未来属于你们,我衷心希望今天我讲的这些内容能够让法治的种子在大家心中萌芽,真正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也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愿大家在学习生活中,不负青春、不负韶华,全面发展,学有所成!

云大附中星耀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副职):何沂屏老师 总结讲话

何沂屏老师指出,今天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本周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今天的早自习全校同学进行了宪法的晨读,今天的早校会我们请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颜副副庭长给同学们做了法律知识的宣讲,目的就是希望同学们能通过这样的契机进一步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从刚才颜副庭长宣讲的发生在学校、学生以及我们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事例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希望同学们能利用本周宪法宣传周的契机以及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自觉的学法,进一步的知法、守法,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法律范围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年和公民。谢谢大家!


供稿丨德育处 团委

撰稿丨2022级高二理4班 况涵宇同学

指导老师丨郑熠

摄影丨况涵宇同学、 王姿匀同学

审核 | 何沂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