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云大附中星耀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

 为了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公平正义的种子,我校于3月4日晚邀请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庭副庭长颜瑶瑶为同学们做了题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副职)何沂屏老师主持。何老师强调了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组织师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与培训,以案例去解读、解释法律,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管控能力,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被侵害事件的发生是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听讲,积极互动,领悟刑法第二十条即正当防卫的核心内容。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颜副庭长从近期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导入,给同学们普及了刑法第二十条的三款内容,即普通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情形,讲解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通过讲解,让同学们做到了学法,懂法,知晓了第二十条的法律规定。

 接下来颜副庭长又带领同学们回顾电影片段,复盘了影片中发生在检察官韩明身上的三个故事:此前一起案件的被告人不服处理结果,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儿子为制止校园霸凌打伤了教导主任的儿子,一直拒绝道歉;同事吕玲玲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存在认定争议,被副检察长更换承办人,指定自己主办……检察官韩明从自己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呈现了从不敢适用、不愿适用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当看到韩检察官在听证会上的慷慨呈辞,在场同学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激起了公平正义在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强烈共鸣。

 最后,颜副庭长鼓励大家要守法、用法,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讲座结束后何老师代表学校感谢颜副庭长给同学们带来的“干货满满”的开学法治第一课,并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继续自觉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法律范围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青年、好公民。学生代表向颜副庭长献上了表达谢意的鲜花。

 云大附中星耀学校历来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重视智力的培养,抓成绩、重实效,而且重视通过活育人,名家、专家进校园、行业精英进校园,以讲座、访谈等形式丰富学生的校园学习,拓展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宪法日宣讲、法治教育讲座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的认知、认识,使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潜移默化、深入学生。今后的学校教育中我校会继续抓住普法契机,做好法治教育工作,助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助推我国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转变!

编辑:刘恭元
拍照:刘恭元
审核:何沂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