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园,拒绝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

指一名学生长期重复地被一名或多名学生欺负或骚扰,或学生被锁定为霸凌对象而成为受凌虐学生,导致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形。学校、家庭、工作场所、社会……欺凌可以发生在任何人际互动场所中。

01.校园欺凌的特点

1.欺凌具有欺侮行为。

2.欺凌具有故意伤害的意图。

3.被欺凌的时间长了,会有心理障碍。

4.造成双方势力(地位)不对等。

5.男孩与女孩同样地都会有欺凌行为。

6.从学生的自我报告研究中发现,男孩比较会进行欺凌行为。

7.一般而言,男孩大多只会被男孩欺凌。

8.女孩会被男孩及女孩欺凌。

9.言语欺凌是最常见的欺凌方式。

10.男孩比较会使用行为欺凌,女孩则是以散播谣言、社交欺凌为主。

02.校园欺凌中的角色

欺凌青少年(胖虎型):一名在学校或团体中不停地对其他同侪或某些特定对象进行伤害、恐吓、威胁或刻意排挤的青少年。

受凌青少年(大雄型):被欺凌的对象,其中有些甚至是长期被欺凌,对身心健康与发展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

旁观者(小夫型) :是任何一位知道欺凌正在发生的人,旁观者看热闹的心态,甚至会鼓励、协助欺凌青少年进行伤害性的行为。

03.校园欺凌的种类

关系欺凌:常见但容易被忽视

      通常通过说服同学来排挤某人,使弱势同学被排拒在团体之外,或借此切断他们的社会连结,让他们觉得被排挤。这一类型的欺凌往往牵涉到言语的欺凌,常会牵涉散播不实的谣言,或是排挤、离间小团体的成员,伴随而来的人际疏离感,经常让受害者觉得无助、沮丧。

言语欺凌:不见伤口,心理伤害却很大

      此类欺凌亦相当常见,主要是通过语言来伤害对方,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包括取绰号、用言语刺伤、嘲笑弱势同学、恐吓威胁等。这种方式很容易使人心理受伤,既快又刺中要害,虽然肉眼看不到伤口,但它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有时比身体上的攻击来得更严重,而且言语上的欺负与嘲笑很可能是肢体欺凌的前奏。

肢体欺凌:最令孩子恐惧

      这是所有欺凌中最容易辨认的一种型态,它有着相当具体的行为表现,通常也会在受害者身上留下明显的伤痕,包括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弱势同学的身体,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另外,欺凌者通常是全校都认识的学生,他们对别人欺凌的行为也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变本加厉。

反击型欺凌:受害者与加害者一线之隔

      这是受凌青少年长期遭受欺压之后的反击行为。通常面对欺凌时他们生理上会自然的予以回击;有的时候被害者则是为了报复,对着曾欺凌他的人口出威胁。也有部分受凌青少年会去欺负比他更弱势的人,这都属于反击型的欺凌。必须注意的是,有时此类欺凌的结果相当可怕,在美国曾发生过,某学生因受不了长期受凌而携枪至学校射杀同学与老师,这样的的惨剧就属于极端反击型欺凌。

网络欺凌:速度快、渠道多、杀伤力大

      随着网络世界的发展,另一种新兴的欺凌方式也开始出现。孩子身处信息爆炸的环境,能以快速、多元且便利的渠道来交友、聊天、玩游戏,而在网络的世界里,由于隐匿性高、传播范围大,孩子很容易成为网络世界的欺凌者。网络欺凌行为包括:使用网络诽谤他人、散布谣言、留下辱骂或嘲笑的字眼等,倘若孩子经常从事这些行为,他就成为了网络世界的欺凌者。依欺凌程度还可分为下列三种:

1、网络小捣蛋:已经做出一些会对别人造成伤害的玩笑举动,但自己可能毫无自觉。2、网络小混混:经常做一些危险、错误且应该受管教和约束的行为。比方说未经别人同意之下,张贴他人照片或公布别人的隐私,或匿名威胁别人等。3、网络小霸王:重复且多次在网络上做出各种伤害他人的举动,而且已有犯罪之虞。如发送色情或恐怖的电子邮件给他人、黑入他人计算机或故意发送病毒给他人等濒临犯罪边缘的网络行为。

04.校园欺凌的预防

避免成为欺凌者的目标: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易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拒绝成为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拒绝成为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警惕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 

1、突然不愿上学: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2、无端情绪变化:孩子放学回家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

3、抱怨有同学针对他: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4、身上出现伤痕:孩子放学回家全身脏兮兮,身上还有伤痕,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千万不能忽视。

5、行为异常: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如特别粘人、拒绝去学校、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及时向老师了解情况。

6、睡眠出现问题:失眠、噩梦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

05.遭受欺凌 如何应对

学生怎么办:

      1、机智选择应对方式:如果与对方能力相当,要明确冷静告诉对方停止欺凌行为,一味忍让或者紧张不安,只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如果对方人多,实力悬殊,要看准时机,迅速离开。跑不掉时可以拖延时间再求助,生命安全第一。

      2、及时求助:校园欺凌具有反复性、长期性的特点,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导致更持久、更严重的欺凌。因此,第一次被欺凌后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3、不要责备自己:被欺凌不是你的过错。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树立信心,多交一些好朋友。

家长怎么做:

      1、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2、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3、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4、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5、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次伤害。

      6、安抚孩子的情绪。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7、肯定孩子的勇气。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有些艰难,但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06.部分相关法律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

      2016年11月30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强调重点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

抵制校园欺凌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告诉孩子们

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做受害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

对校园欺凌说不!

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

供稿 | 德育处

撰稿 | 曾   通

一审 | 董志卿

二审 | 吴明辉

三审 | 许   芳

签发 | 旷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