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规定
我校学生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严肃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公示全校,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1、学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相关书籍、笔记、练习、资料等物品放到讲台上,并按考试座次就座,与邻座同学保持一定距离。课桌上只能摆放必备的文具。草稿纸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学生不得自带。学生使用的透明胶带上不得粘有文字,课桌内必须清空。
2、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能交卷出场。
3、学生拿到试卷后先阅卷,开考铃声响后方能答题。
4、学生应在试卷及答题卷上规定的地方填写班级、姓名、学号、考场、座次等个人信息,并在试卷上的诚信誓言处签名。
5、违反以下规定者,以违反考试纪律论处:
1)学生进入考场不得随身携带手机、传呼机、文曲星、mp3、mp4等有通讯、存储、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
2)学生须带齐必备文具,禁止学生互相借用文具;
3)禁止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互做手势;
4)禁止学生夹带,无论是否利用了夹带内容;
5)禁止抄袭他人的答案或偷看他人试卷;
6)禁止将自己的试卷或答案让他人抄袭;
7)禁止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
8)禁止将试卷、答题卷、草稿纸或答案带出考场。
9)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中途出场即视为结束考试。
10)考试结束后,学生应立即交卷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题或大声喧哗。
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